“西藏?这个天气去西藏,脑子里进鼻涕了吧。”侯淑妍不以为然,她认为习乐跟小民混得久了,也被传染上了异想天开的病毒,“那麽你呢,你也打算跟著他一起到西藏去疯?”
“不。”习乐摇摇头,“我开学之後要留在学校写毕业论文,毕业之後找一份可以经常出差的工作。”习乐觉著出差相较流浪而言是另一种形式的漂泊,他依然隐隐期望著终有一天能在某处穷乡僻壤碰到一个左手戴著护腕的流浪画家,让他知道小民还活著,还在画画。
侯淑妍点点头:“我想也是。不过你不能继续在这里住了,房东的儿子下个月结婚,要把这房子收回去自己住。”
习乐略有些惊诧:“这样啊。我……我没关系,反正出来住也是为了考研。现在研也考完了,我回学校住宿舍就行。你呢?”
侯淑妍将鬓边的碎发往而後一抿,有些不好意思地笑道:“我,过年的时候回了趟老家,我爸给我找了份工作,公司包吃住──哦,是我亲爸。他有个朋友在一个pvc管道公司做人事部经理,就把我给弄进去了。说好听点是文秘,其实就是个端茶倒水的。待遇麽,就那麽回事儿吧,凭我这个学历也找不著更好的了。”
习乐笑道:“是吗,那恭喜你了。”
“我後妈待我也很好,她是个很和气的人,说等我工作稳定了就给我介绍个对象。”侯淑妍仰起头舒了一口气,仿佛终於守得云开见月明,作苦尽甘来状:“她说我眉中带痣,是旺夫相。”
後记:
补充说明一下:小民回学校办退学手续的时候回过三号路筒子楼,他把自己的联系方式贴在了海边写生的那幅油画背面,但是那幅画被侯淑妍当做破烂卖给收废品的了,因此习乐没有看见,以後也没有再跟小民联络过。
小民在老家的化工厂里做了四年的抄表员,化工厂倒闭,他又打了两年的零工。孙禾芳去世後他背起行囊当起了流浪画家,由於不会照顾自己,把身体搞得很差,一辈子也没能登上青藏高原。後来他在一间偏远的希望小学里做了志愿教师,後半生永远留在了那个小山村。
习乐毕业之後并没有找到一份可以到处出差的工作,最後他回到家乡做了一名普通的银行职员,跟父亲同事老陈家的女儿相亲结婚生子。长期坐办公室的生活令他在三十岁的时候开始微微发福,并且由於加班过度而掉了一些头发,变成了一个油腔滑调的大叔。
以上。
谢谢观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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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时间点可能有点bug,小民是二十四岁那年考上大学,因此他遇见习乐的时候应该是二十五岁。至於这八年高中生涯是如何分配的请勿深究,原谅我的数学还不及小民好。这个故事还算温馨……吧?至少这次两个人都没有死。哈哈哈哈【踩著风火轮逃之夭夭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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